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城关镇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镇政府有关规章制度和社会保险、公共法律服务等规范性流程和文件;
3.本单位重要会议、工作动态、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信息;
4.应公示公开的各类补贴、补助发放流程及发放情况;
5.本单位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6.本单位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等信息;
7.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高台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本单位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i.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一般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最晚不超过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高台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高台县城关镇县府街93号城关镇人民政府二楼208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9978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当填写《高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指南最下方下载。
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3.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进行登记和初审,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单位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单位将视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单位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答复
本单位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本单位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6)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单位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务新媒体主账号
账号名称:魅力城关镇
账号类型:微信订阅号
责任单位:高台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293647416
地址: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93号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