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残联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组织机构
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高台县残联办公室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滨河路465号
联系电话:0936-6624283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是:
1.机构概况: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联系方式;
2.政务动态:通知公告;
3.政策法规:政策文件(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政策解读:文件解读;
5.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6.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执法信息、重大违法案件、“双随机、一公开”;
7.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8.其他信息公开:年度法治报告、其他信息公开。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高台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aotai.gov.cn
2.新闻媒体、公告栏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二)公开程序
1.申请方式。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填写《高台县残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者在高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信息时,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2.答复方式。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单位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20个工作日内。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⑤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