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新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编制《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公开内容
(一)县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单位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需要主动公开的文件;
2.工作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4.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情况;
(二)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2.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
3.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4.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方式。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高台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tai.gov.cn/)
(2)信用甘肃(http://credit.gansu.gov.cn/);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2.公开时限。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需我局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有困难的,申请人也可以口头提出,由我局工作人员代为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已制作或者获取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县府东街213号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3楼318室
邮政编码:734300
联系电话:0936-6621816
传真号码:0936-662609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方式
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时,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提出申请的具体方式有以下几种: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
2.邮寄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数据电文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我局指定的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处理
我局收到申请后,先进行登记,并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查,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我局工作人员给予指导,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我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向申请人告知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我局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对我局已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三、政务新媒体主账号
账号名称:高台市场监管
账号类型:今日头条号
责任单位: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936-6621816
地址: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213号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