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高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了《高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仔细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高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内容
1.政务要闻。主要包括:本单位政策类、调研类工作动态;
2.部门动态。主要包括:本单位有关的工作动态;
3.机关简介。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概况、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4.部门文件。主要包括: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
5.三公经费及预决算。主要包括: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绩效报告;
6.权责清单。主要包括:本单位行政权力运行范围;
7.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主要包括: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开展情况报告。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通过高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http://www.gaotai.gov.cn/),同时采取公开栏、简报、新媒体、便民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高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6--6623177
通信地址:高台县城关镇县府街11号
邮政编码:7343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高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高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高台信息网:http://www.gaotai.gov.cn)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高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县政府网站上在线填写《申请表》。
3.申请登记
收到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的成本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务新媒体主账号
账号名称:高台工业
账号类型:微信订阅号
责任单位:高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936-6623177
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湿地新区南滨河路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