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罗城镇政府编制了《罗城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罗城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罗城镇政府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高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i.gov.cn)上查阅,也可以到罗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罗城镇人民政府大楼207)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方式
罗城镇政府信息将主要通过高台县政府网站公开,同时结合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县政府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罗城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936--6731166
通信地址:罗城镇人民政府大楼207室
邮政编码:7343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罗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县政府网站(高台信息网:http://www.gaotai.gov.cn)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罗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高台县政府网站上在线填写《申请表》。
3.申请登记
收到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的成本费。
三、政务新媒体主账号
账号名称:魅力罗城
账号类型:微信订阅号
责任单位:高台县罗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830660240
地址:高台县罗城镇罗村村六社88号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罗城镇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