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各镇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高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73/2021-00005
文号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国家税务总局;公开;机关;税务局;甘肃省;公开政府;公开范围;gov
发布机构
高台县税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高台县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24-11-06 10:29:00
是否有效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张掖市税务局的相关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内容分类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是: 

(一)机构概况: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 

(二)工作动态:税务动态、通知公告; 

(三)税收新闻:图片新闻、媒体视点、视频新闻; 

(四)纳税服务:权责清单、A级纳税人名单; 

(五)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决定公告、行政处罚事项公告、欠税公告;

(六)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七)其他文件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国家税务总局高台县税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主要向申请人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涉税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张掖市子栏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县级政府信息公开、高台县税务局,高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tai.gov.cn/); 

2.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会等; 

3.其他新闻媒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国家税务总局高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张掖市子栏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涉税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提交后直接进入流转环节受理。请申请人保留好系统提示的“查询码”,供查询使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受理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国家税务总局高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城关镇安居路34号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6—6621061    传真号码:0936—6621061

通信地址: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城关镇安居路34号楼国家税务总局高台县税务局

邮政编码:734300 

3.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20个工作日内。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国家税务总局高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本机关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高台县税务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张掖市税务局,地址: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与临泽北路交口向西100米,邮编:734000)、高台县监察机关或者高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