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高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价管理,建立健全城镇土地价格体系,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有效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水平,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甘资利发〔2019〕9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政府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工作成果已于2021年5月通过甘肃省自然资源厅专家评审。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公布,该成果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高台县城区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2.高台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表
3.高台县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表
高台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