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有效调控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高台县2024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强化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优先储备空闲和低效利用土地,盘活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确保建设用地的统一供应,切实保障重大项目、卫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生态建设用地及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用地的需求,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和资金支持。
二、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对象和任务
(一)储备对象
本次计划储备的土地为以下范围内的土地。
(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2)依法收购的土地。
(3)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
(4)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拆迁的土地。
(5)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二)土地储备任务
(1)储备土地面积:2024年度全县计划新增拟储备土地约2.644公顷,征收储备后全部入库。
(2)土地储备资金需求量:初步预算2024年土地储备所需资金2892万元,资金通过财政支持、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等渠道筹集。
三、期限及范围
(1)期限: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期限为一年,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范围:计划适用范围为高台县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拟收储的土地。
(3)储备土地地块清单:2024年度新增拟储备土地2.644公顷,地块分别为:天和家园南侧片区0.71公顷、碧水绿洲片区1.463公顷、宏利市场片区0.048公顷、阳光国会片区0.17公顷、锦绣花园北侧片区0.143公顷、合黎农商银行0.11公顷。
四、前期开发与实施
对当年征收储备的土地,完成通水、通电、通路和场地平整等必要的前期开发。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落实,财政局配合做好土地储备资金的争取和拨付工作,具体实施由县政府根据项目所属片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定实施机构。